2025年1月,一涉案标的达1亿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上国调”),就双方纠纷最终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国仲”)依据双方调解协议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裁决书几乎同时交到双方当事人手中。至此,该标的额巨大的借款纠纷案以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有了一个超出所有人预期的圆满结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本案诉至上海二中院,至本案仲裁调解结案,所用时间远少于审限。那么,是什么秘诀使得金额如此巨大的经济纠纷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实现解纷止争呢?
答案便是上国调、上国仲与上海市二中院对于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的创新探索及先行先试——“调(仲)诉”一体化。在打通诉讼、调解、仲裁三项环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上国调、上国仲的快速联动机制,对调解结果赋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进一步体现出上国调商事调解的独特优势,使得案件当事人接纳调解、信任调解,乃至追求调解,主动寻求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作为“调(仲)诉”一体化的成功案例,该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历程,很好地反映了“调(仲)诉”一体化的各个环节和运行机制。